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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行政:現代民主法治國家,在憲法權力分立體制下,為保障人權及增進公共福祉,一切國家作用應符合合法性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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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與時轉則治、治與事宜則有功:尤其是近年來社會環境變遷迅速,面臨國際化、全球化及多元化,國家新興事務日漸繁多,現行法規或不合時宜,或無法跟得上時代的腳步,應即時加以檢討;或預為因應,建構新的或更完備的法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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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為政策的宣示:政府積極辦理的事項,相關法制面的檢討與配合,具有相得益彰的效果,得以適時提供推動政務的法律依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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瞭解法律是保障自身權益的不二法門;法制教育≠法律系教育;法制通識教育的改進與發展的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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